花树





家住欧洲时,常常在花园中除草,但总是保留一隅,让野草怒长。夏天,白色的马格丽特纤纤细细地冒出大地,长到一个孩子那么高,然后就每天随风舞荡。但是每年冬雪初融,让我满心期待的,却是初春的蒲公英。西欧的蒲公英花朵特别大,色泽浓稠,开出来像炸开的菊花遍野。


可是规矩的德国人把蒲公英定位为野花,野花不除,代表社会秩序的混乱。铲除人行道上从石缝里钻出的蒲公英,就是屋主的责任。因此周末时,我就常和幼小的孩子义务劳动,跪在人行道上死命拔蒲公英的根。不愿意用农药,只好用手拔。


因此我熟悉蒲公英的根。地面上的茎,和茎上一朵花,只有短短十公分,地下面的根,却可以长达半米。拔出来,那根是潮湿的,黏着柔润的土,偶尔还有一只小小不甘心的蚯蚓,缠在根须上。


蒲公英对我不仅只是蒲公英,它总让我想起年轻时读埃默森(Ralph Waldo Emerson 1803─1882)。二十三岁的我,在思索文字的艺术。然后不知在什么样的晚上,埃默森的文字跳进眼里:「文字,应该像蒲公英的根一样实在,不矫饰,不虚伪。」


好像是很普通的说法,可是这个意象,跟了我一辈子。蒲公英的根,是连着泥土的,是扎根很深的,是穹苍之下大地野草之根。


埃默森在哪一篇文章里说到这个而影响了我呢?找不到出处了,但是乱翻书时碰见他的一首诗,三十年没读他的诗,有故交重逢的欣喜。但是,白话的中文翻译读来像加了氟的自来水稀释过的果汁,平庸乏味。



紫杜鹃


五月,当凄厉的海风穿过荒漠,


我看到树林里紫杜鹃灿然开放


无叶的花朵点缀于阴湿的角落,


荒漠和缓流的小溪有多么快乐。


紫色的花瓣纷纷扬扬飘入水池,


乌黑的池水因这美丽欢欣无比。


红鸟可能会飞来这里浸湿羽毛,


向令它们惭愧的花儿倾吐爱慕,


紫杜鹃!如果圣人问你,为何


你把美艳白白抛掷在天地之间,


告诉他们,亲爱的,


如果眼睛生来就是为了观看,


那么美就是它们存在的理由。


你为什么在那里。玫瑰的匹敌


我从未想起要问,也从来不知道。


不过,以我愚人之见,我以为,


把我带来的神明也把你带到这里。



干脆自己动手吧。找出英文原文,坐下来,生平第一次译诗:



紫杜鹃


五月,海风刺透静寂


林中忽遇紫杜鹃


叶空,花满,遍缀湿地


荒原缓溪为之一亮


紫瓣缤纷飘落


黑水斑驳艳丽


绯鸟或暂歇凉


爱花瓣令羽色黯淡


若问汝何以


绝色虚掷天地


请谓之:眼为视而生


则美为美而在


与玫瑰竞色


何必问缘起


吾来看汝,汝自开落


缘起同一



写着写着,忽然心动停笔,想到──这首诗,岂不正是十六世纪王阳明的同道呼应?


先生游南镇,一友指岩中花树问曰:「天下无心外之物,如此花树,在深山中自开自落,于我心亦何相关?」先生曰:「你未看此花时,此花与汝心同归于寂,你来看此花时,则此花颜色一时明白起来,便知此花不在你的心外。」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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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:龙应台
类型:散文随笔
可阅日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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